各单位:
现转发《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附件1),请申请人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作为省级初评备用),参评成果原件1份。
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21年5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高教所)(主楼120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gjs06@wust.edu.cn邮箱。
发展规划处(高教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pdf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