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类
1.工程中心的研发人员不低于3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所占比例不低于30%。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工程中心,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人数不少于5人。
2.所依托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农业领域2亿元以上),且前3年研发投入经费年均不低于1500万元,农业、社会发展领域不低于500万元。
3.工程中心近3年与上下游企业有合作或委托研发项目。
4.工程中心近3年至少有1项新产品实现销售,高新技术领域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有省级备案登记的高新技术产品。
5.工程中心近3年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成果4项以上,其中自主完成的不少于1项。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但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下同)。
(二)高校类
1.依托的学科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者特色学科,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
2.拥有固定研发人员30人以上(不包含在读学生),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20人以上。
3.近3年累计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10项,或省内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达500万元,或接受企业委托的研发项目入账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4.近3年累计向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少于3项。
5.近3年自主获得的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6项。
(三)说明
1.联合申报的企业和高校分别满足条件(一)和条件(二)。
2.已建省级工程中心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省级工程中心。
3.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含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成果多、但销售收入略低于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报。
二、认定的重点产业领域
2016年支持下列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工程中心,不属于重点产业领域的不予受理。
(一)高新技术领域
1.先进制造:机器人、智能执行器、电磁装备、仓储装备、物流装备、环保装备、冶金冷轧装备;
2.新材料:摩擦材料、石墨新材料、人造金刚石、非织布机、新型建筑材料、功能性薄膜材料、光伏电子材料、电力材料、汽车用合金钢、镁合金、集成电路芯片及制程工艺材料;
3.光电子信息:激光器、特种光纤、网络与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存储器、汽车智能电子装备、虚拟现实、背景光源;
4.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石墨烯锂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新能源厢式运输车;
5.高技术服务业:空间信息智能处理、桥梁智能建造与装备、地下建筑、公路工程、互联网金融信息、电子商务大数据、建筑智能化、互联网视频直播。
(二)农村科技领域
1.粮棉油:粮食、棉花、油料等作物品种改良、资源创新与应用、粮油加工与装备、油料产品质量安全;
2.畜禽类:畜禽疫病诊断、动物生物制剂、畜禽和蛋品加工;
3.水产类:稻田综合养殖、长江特色鱼类、水生植物开发与利用、水产加工装备、水产品质量安全;
4.林果茶:林木、草业、特色水果、茶叶的育种、种植与加工、茶叶精深加工、功能植物利用;
5.农业其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湿地农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业水肥一体化、农村信息化、农业生态修复。
(三)社会发展领域
1.节能环保:尾矿(渣)利用、生态道路、面源污染及水环境污染、垃圾协同资源化处理、除尘器装备、深基坑、废水处理、环境生物、湿地工程;
2.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抗感染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药物、肿瘤检测、医疗护理用品、冬虫夏草、软胶囊制剂、药物缓释制剂、生物合成;
3.资源开发:磷矿采选及磷化工、水利信息、食药两用资源开发;
4.公共安全:农村安全饮水、城市消防灾。
三、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1.联系人和电话
高新处 姜胜来 027-87135815
农村处 刘 洋 027-87135805
社发处 王恒松 027-87135507
条件处 刘 波 027-87135833
2.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
3.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编:430071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报科学技术发展院(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余奕;电话:027-68862412。 电子信箱:57627030@qq.com。
附件:
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