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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切莫把实事办成形式

发布者:程毓 编辑:李芳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程毓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材料看,有的把上年度解决了的事情充当实事,有的把日常工作拼凑成实事,还有的把与群众“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列入实事,让实践活动走了样、变了味。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彰显党性意识和为民情怀的具体举措,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因此,把“实事”办成“形式”的不良风气必须坚决纠正和制止。 

    力戒“做样子”,当好人民的勤务兵。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是办实事的切入点。2021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村民霍金家,拉家常时说:“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这句话不是一个口号,我们就是给老百姓做事的。”习总书记的话既道出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也道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应有的价值追求。“办实事”不能坐在办公室,喊喊口号、纸上谈兵;也不能做做样子,摆摆姿势、拍拍照片。这样的“形式”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里的形象。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广大党员干部要走出办公室,深入群众中,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打开群众的心扉,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特别要多去困难多、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大的地方,摸准群众的急事难事愁事,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民生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当好人民的勤务兵。 

    力戒“打折扣”,做好百姓的跑腿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出实招、做好事、做成事,是办实事的着力点。群众的事情,既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小事,也有涉及多个部门、多项政策的难事。“办实事”不能“打折扣”,急事蜻蜓点水,难事避重就轻,愁事挑三拣四;也不能做“甩锅侠”,大事不担当,小事嫌麻烦,遇事敷衍塞责。这些行为阻碍了党中央利国利民政策的贯彻执行。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准施策,打好行之有效的“组合拳”。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把好事办好;一时难以解决的,努力创造条件,加强部门联动,把难事办成。真正做到“精准办”“马上办”“经常办”,完成一个、满意一个、销号一个,做好百姓的跑腿员。

    力戒“走过场”,甘当群众的好公仆。既解决燃眉之急,又建立长久之计,是办实事的落脚点。群众的老问题解决了,还会出现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办实事不能“走过场”,做做表面文章,蒙混过关;更不能“一阵风”,一刮而过,刮过就停。长此以往,削弱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威信,败坏党风政风。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体系和考评体系,使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把为群众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持之以恒地抓好抓实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每项工作,甘当群众的好公仆。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办实事”切莫办成“形式”,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在“办”上下功夫、在“实”上真作为、在“事”上见实效,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每个地区、每个单位、每名党员,办的实事多了,群众的幸福感就强了,社会更和谐了,国家发展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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