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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2018年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时间安排:

项目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项目(6-24个月)。

申报人提交学院()审核时间:201815日前,

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1815日—115日,地址:http://apply.csc.edu.cn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应符合当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外(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根据《js33333线路登录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武科大人【20146号),还应符合下列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申请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般应有在本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有在本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少数重点学科和学术骨干,年龄可放宽到50岁。

3、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还应具有教授(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4、申请国家公派普通访问学者,还应具有副教授(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国家公派做博士后研究,还应具有讲师(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6、曾享受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回国后在校工作业绩突出者,回国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

7、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已进站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工作安排:

1.201819日前,各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提交学校审核;

2.2018113日前,学校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湖北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填报“国家公派出国推荐汇总表(附件2)后一起提交人事处;

2、通过学校审核后,申报老师须按“附件3”的要求完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表格,提交到人事处;

3、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并明确留学身份、身份、期限等信息(详见附件3)对于外语成绩暂未达标的老师,如若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在获得资助后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4、本批次公派留学申请获批后,资格保留时间至201812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js33333线路登录教师201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申请表

附件2:js33333线路登录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18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外语要求说明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人事处    童浩  电话:68862406

    

 

人事处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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