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首次集中收运处置工作。为防止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发生,顺利开展危险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收运处置范围
本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范围:
实验室废液、试剂空瓶
和废化学试剂(瓶装)三大类。(
注:本次集中收运不包括爆炸类化学品、放射性化学物质和剧毒化学品
)
二、集中收运处置时间
经协商,收运公司将于本周来校集中收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黄家湖校区安排在当天下午收运,青山校区安排在晚上约
22:00
(因交通管制,危化品车辆白天不能进入三环内市区)。请各单位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成立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专班,
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清理待收运处置的危险废弃物。
(二)分类包装。
及时统计需要收运的废弃物种类、数量和重量,对其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打包,在收集容器或包装上张贴《实验室废弃物标签》(附件一),标签内容填写需详实,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外包装必须严格按照《
实验室废弃物收运要求
》(附件二)的标准执行。需要废液桶(
25L
)的学院可到国资处登记领取。
(三)统计报送。填写《废弃物收运处置统计表》(附件三),连同
《实验室废弃物标签》的副本
于
1
月
17
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收运现场清点、交接的凭证。
(四)按时送达。收运当天,各学院于
12:00
前将本单位待处置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现场值守。
青山校区集中地点:青山校区教二楼面对教六楼的中间走道;
黄家湖校区集中地点:黄家湖校区教六楼前广场。
(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运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要安排专人搬运危险废弃物,搬运过程中要防止危险废弃物遗撒,交接时至少两人在场并签字确认。
(六)注意事项。如不按上述要求收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运公司将不予收运。由此产生的隐患和相关问题,由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负责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鸣
电
话:
6886289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
卫
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