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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国资处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2020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的范围和内容

 全校所有学院均需按照通知要求,对实验室年度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模板见附件3、典型案例等情况材料。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将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等情况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邮箱gzc-sys@wust.edu.cn,纸质版报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主楼1405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传达相关文件。

2、在完成年度报告的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前后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坚决不留任何隐患。不能即知即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整改记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3、请各单位于202131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晖

 联系方式:6886289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鄂教高办函〔2021〕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0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3.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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