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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78号)精神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聚焦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 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农业、未来网络、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2年;学校根据博士后资助岗位类别提供相应待遇2021年度全省计划资助 10以内

(二)申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境外)或留学回国博士。

2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50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的高校。

3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自主联系流动站并获得学校正式推荐能够保证进站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4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 说、读、写能力。

5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此前已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资助的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6符合上述条件,在申报截止日期202179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请表》,单独胶装,并提供主要证明材料,一式六份一并交到学院。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推荐,填写附件2《学院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将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wkdrsc@wust.edu.cn),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

)有关事项及要求

1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21630日前按照要求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人事处 赵磊

联系电话:027-68862406


附件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 学院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人 事 处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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