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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国资处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1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21613640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截至1314时,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此次惨痛教训再次警醒我们:实验室安全责任如山、不可懈怠、不可大意;人命关天,必须时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微杜渐。结合js官网实际情况,对js官网实验室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立即开展实验室气体钢瓶的专项整治。

请各学院按照国资处的通知继续推进实验室废弃钢瓶的统计工作,并于619日之前将统计信息发送至国资处邮箱。老师们必须在有资质的厂家购置气瓶,由厂家负责购置气瓶的安检和回收。同时,购置气瓶的实验室务必将气体钢瓶的成分、体积、使用周期、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做好备案。

二、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确保实验室水电安全,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各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和放射源等,需要上锁或上双锁的必须严格执行。同时,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3.对教职工和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规范操作,注意风险防范。

三、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各学院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节日期间,如有突发状况,请与相关部门联系。值班电话68862119(青山校区);68893392(黄家湖校区)。

请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的自查工作,国资处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检查使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的实验室,请各学院各实验室做好抽查准备。

    祝大家端午安康!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078mhoPtRT1g8Gd7tlje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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