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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资处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省高校实验教学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实验室管理体系和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按照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重点研究实验室工作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

2.项目申报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每个常务理事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他单位不超过3项。

4.项目申请人应为湖北省各高等学校在职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工作人员,鼓励管理人员申报和合作研究。

5.每人限报一项课题,有研究会批准在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6.申报的研究项目,在省研究会评审过程中及立项之后,均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及立项资格。

二、评审立项

1.省研究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研究方向设立A类和B类项目若干。

2.项目如涉及两所及以上高校联合申报,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汇总申报。

3.研究会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立项之日起1年。

4.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精神,省研究会立项的项目将择优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

三、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者资格和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2. 《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传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指定邮箱,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书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3)一份)。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91日。

联 系 人:苏老师

邮箱: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611

附件1+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湖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docx

附件3+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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