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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资处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为保证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开学前实验室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1、必须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做好实验室及相关区域的公共卫生安全。

2、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开窗通风。

3、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同时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落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

1. 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管理工作。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和放射源等,需要上锁或上双锁的必须严格执行。同时,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2. 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阀门等是否安全,实验室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

3.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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