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重点资助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相关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欢迎国内外从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申报。现将 2025 年度申请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人应依据《生态环境部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
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5 年)》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课题
申请书。
2. 重点实验室 2025 年开放基金单项课题资助经费为 2~3 万元,
资助指标为 5~7 项,课题研究起止期限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月。
3.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
以“生态环境部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The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Metallurgic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and Pollution
Control,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名义,发表 1~2 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 SCI 刊源论文;科技
成果中文标注为“生态环境部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Metallurgic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and
Pollution Control,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
4. 申 请 书 电 子 版 请 发 送 至 重 点 实 验 室 联 系 邮 箱 :gjhbky@wus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人姓名+2025 年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17:00。
5.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 2 份(原件,A4 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
所在单位(一级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前
寄送至重点实验室(以邮戳为准)。
6. 本次开放课题资助对象仅为相关重点资助领域的非武汉科技
大学在职人员;已获得开放课题资助、研究处于执行周期内且未完成
结题验收的相关人员不予资助。
重点实验室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 947 号 生态环境部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邮编:430081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15271803213 邮箱:gjhbky@w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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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