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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苏晖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学校立项的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科技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和《js33333线路登录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c-sys@wust.edu.cn

2、国资处组织验收专家组,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并评议表决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并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上公布。学校将在验收通过的项目中遴选出具有深入研发和推广应用的项目,推荐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创新大赛。

三、其他要求

1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完成与应用情况作为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

2对逾期不结题的,撤销已立项的项目收回剩余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项目的资格。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25将签字盖章后的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和验收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青山校区主楼1401办公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6886203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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