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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科学技术发展院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聚焦优势领域加快国际科技合作“布点组网”,鼓励和支持省内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平台,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认定工作。现转发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和国合基地负责人应当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申报单位还应满足分类指导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的主要海外合作单位,应当对申报单位的本次申报活动不持异议。

二、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份:

(一)《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含承诺书)

(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

(三)申报单位自愿附加提供的其他与申请直接相关的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但不仅限于合作协议、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许可证书、主流媒体报道等文字和图片。

三、申报流程

(一)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负责所辖地区的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在鄂的央属单位和省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和所辖直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或者湖北科技一网通(网址:https://kjt.hubei.gov.cn/ywt/),搜索“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事项,在线上传《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WORD格式电子文档,以及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电子文档(单个大小不超过50MB)。

(三)推荐部门以正式公函方式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集中报送各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推荐多个申报单位的,应提供按优先级排序并盖章的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一)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以方便评审专家在线阅读;仅有清晰传真件、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再彩色扫描。

(二)支撑材料涉及网页截图的,应为包含地址栏、可见完整网址的彩色图片。

(三)《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模板和《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等相关电子文档,均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hubei.gov.cn)查询下载。

(四)本次申报于2023年10月1217点截止受理。


附件:1. 附件1.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x

      2. 附件2.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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