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跨校区工作交通补贴”及“过渡性郊区补贴”
人员名单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科大人[2007]26号文件及武科大人[2014]7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请将本单位2015年度符合享受“跨校区工作交通补贴”及“郊外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造表(注明配偶及住房情况),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人事处。
人 事 处
2016年6月24日
样表:
姓名
一卡通号
时间段
双职工配偶姓名
校内住房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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