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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鄂教科办函〔2016)要求,结合js官网情况,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5号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曾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计划项目;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体现学科交叉,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其他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仍在研的和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7.申请资助经费限额20万元,申请人有能力自筹配套经费。
8.学院限推荐一个创新团队。
二、评选办法
科学技术发展院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建议推荐的团队。
重点关注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组成团队。
三、有关要求
1.学院应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团队的质量。
2.申报团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七份,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请勿使用塑料封面),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56704719@qq.com。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3. 申请书中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高等学校意见请填写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学院意见。
联系人:吴丹、胡澄宇、管靖
联系电话:027-68862219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