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201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今年和去年的考核方式基本不变,由民主测评与考核组考评两部分组成。
单位自评: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2016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交总结材料。(分成四大块: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独立核算单位)
民主测评: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分两个校区设测评点,集中展示两天,组织测评人员民主测评。测评得分占30%。
考评组考评:由考评组对照任务书中指标体系逐项考评打分。
科研机构的定量指标考评由科学技术发展院组织实施。
独立核算单位的定量指标考评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程序
1、部门(单位)自评
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2016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本部门(单位)“2016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总结、校长签批的《2016年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获奖及能说明本单位工作实绩的支撑材料”装订一式五份(纸质版),和工作总结电子版一并交党委组织部。逾期未交者,不参加年终考核等级的评定。
申报单项进步奖及突出贡献奖的单位另填写《201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奖项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装订一式五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党委组织部。每个单位只能申报其中的一类奖励。
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总结格式要统一(格式见附件2),严格按照2016年《任务书》中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书写,总字数为3000字左右,要求内容详实、简洁。
2、集中测评
(1)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2日,分别在黄家湖校区、青山校区两个测评点测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评人员为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授代表、校工会委员(教代会常委)、妇委会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党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
3、集中考评
集中考评事项另行通知。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听取结果汇报,确定各二级单位的考核等级。
联系电话:68862793
邮箱:wkdzzb@wust.edu.cn
附件:1、201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奖项申报表
2、2016年度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