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授权车辆年审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位车主:

js官网自20146月施行车辆门禁收费管理以来,校内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但是随着校内机动车辆不断增加,各校区内停车压力日益加大。按照《js33333线路登录机动车辆通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机动车辆授权申请实行年度注册制度。每年12月份为下一年度注册时间。为进一步落实《js33333线路登录机动车辆通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授权车辆的管理,规范校园停车秩序。学校拟对授权车辆开展年审注册,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61223201714

二、工作原则

规范管理,方便高效

三、年审要求

(一)学校公务用车

即车主为js33333线路登录及所属单位车辆,由保卫处提供数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核

(二)教职工(含配偶及直系亲属)车辆

车主为教职工、教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车辆由保卫处、人事处会同各相关单位进行审核。(不需要本人重新提供材料)

(三)合同制人员车辆

车主为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的的小型机动车辆请各相关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供本年度单位聘用合同原件、车辆授权申请表、车辆信息汇总表格(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材料交保卫处,后期保卫处会同人事处等部门进行审核。

(四)校园内居民车辆

 青山校区校园内居民和洪山校区军休所居民请直接提供房产证、户口本、行车证原件(要求三证一致)并填写车辆授权申请表,交至保卫处进行审核。

(五)商铺、档口租户及配送车辆

请后勤集团等商铺、档口管理单位对租户及配送车辆进行初审,并由管理单位将商铺、档口本年度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车辆授权申请表、车辆信息汇总表格(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材料交保卫处,后期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六)全日制在籍脱产学习人员车辆

全日制在籍学生、脱产学习人员车辆由保卫处会同研究生院、学工处等部门进行审核。(不需要重新提供材料)

(七)特殊放行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车、环卫车、运钞车、殡仪车等特殊车辆由保卫处直接审核授权。

(八)其他车辆

由保卫处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和各位车主高度重视本次年度审核注册工作,合同制人员车辆、商铺、档口租户及配送车辆年审材料请相关单位收齐后于201713日前送至保卫处校园秩序科(审完返还),校园内居民车辆车主请相关车主准备好材料于201612241230日期间直接到校区保卫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

学校将在201714日前完成全部车辆的年审注册工作。逾期未进行年度注册的机动车辆按临时来校车辆收取费用。

联系电话:68862246    联系人:祝老师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