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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通知, 2017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各学院应在2017年3月3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科发院人文社科处。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份,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2、《申请评审书》2份(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A4纸打印,左侧装订)3、申请人通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并填写申请书,电子版由学校统一提交。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现将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要求说明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近期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 马克思主义 / 思想政治教育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 3 万元,研究周期为 2 年。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 1 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 2014 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 4 )申请 2017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 连续 2 年(指 2015 2016 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 1 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 027-68862219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 010-62510667 ,手机: 15313766307 15313766308 ,电子信箱: xmsb2016@sinoss.net
                                                                科发院人文社科处
                                                                        2017.1.5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17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inoss.net/2017/0105/75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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