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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湖北省科技厅已启动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正式办学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合作企业应为省内企业;

  2、高校与企业签订有规范的技术开发合同,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良好;

  3、企业2016年已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

  4、优先支持开展了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

  5、项目强度为企业2016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5%1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进入科技厅官网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同时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

  2、单位推荐

  科学技术发展院责审查项目真实性,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同时学院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科发院基础高新处。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37日。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拨付后补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鄂财企规(20163文件执行;

  2、学院对推荐项目真实有效性负责,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立项、唆使用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措施,取消相关高校三年内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发展院基础高新处

  联系人:吴丹 胡澄宇 管靖

  联系电话:027-68862219

  2、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1.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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