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7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时间

项目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项目6-24个月)、

                   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英国南安普顿大学,6个月)、

                   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6个月)。

本批次获批人选留学资格保留时间:2018930日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应符合当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外(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766),根据《js33333线路登录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武科大人【20146号),还应符合下列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申请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般应有在本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有在本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少数重点学科和学术骨干,年龄可放宽到50岁。

3、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还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4、申请国家公派普通访问学者,还应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国家公派做博士后研究,还应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称。

6、曾享受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回国后在校工作业绩突出者,回国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

7、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工作安排

1.201749日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查资格并确定排序推荐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2.2017410日前,学校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

3.2017412日前,学校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申报提交后,网上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申报者须将按附件2的要求完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报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等提交各单位(一份原件),经学院(部)审核通过后,填报附件4(js33333线路登录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推荐汇总表)后一起提交人事处。

(四)申报时间及特别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交的国外正式邀请信邀请出国访学的时间必须为20179月至20189月间,无邀请函的老师请勿申报;

2.申报人的单位推荐意见纸质档自行书写,并提供WORD版(不超过500字);

3.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不接受在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教育厅青年教师项目资助有效期内人选申报;

4.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和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全校各有一个推荐名额,请各单位酌情申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地方合作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17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2017年国家公派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4:js33333线路登录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推荐汇总表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人事处   童浩 

电话:027-68862406

 

                                           人事处

                                               20173月2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