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
,现将201
7
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
及
调休
的
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一
、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
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
5月1日
停
课。
三
、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
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四
、中秋节
、
国庆节:
10月1(星期日)日至10月8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
补10月6日(星期五)的课。
后勤集团、校办企业、校医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节假日期间,各
单位
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
师生员工
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1
7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