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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省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方向。优先支持四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及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在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新平台。

2、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3、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4、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二)申报要求

1、平台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承担单位需通过所在区发展改革(开发区发改局)组织申报。

2、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3、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创新平台原则上不重复认定(已批复的国地联合和省级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1)。

4、请各区发展改革(开发区发改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单位。

5、请于2017424日上午9点前组建方案(双面打印)、2016年数据填报表(见附件3),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发院基地成果处1310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处理。

联系人:余奕       

联系电话:027-68862621

附件1_2016年12月31日前批复名单.pdf

附件2:组建方案编制提纲.pdf       附件3:数据填报表.xls                            附件4: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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