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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发布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日前,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内容如下:
        五一端午临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敬畏之心,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中央的政治承诺,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坚决摒弃侥幸心理、麻痹心理、惯性心理、虚荣心理、从众心理,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全面落实节日反腐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处于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不正之风反弹势能也在积蓄,稍一放松就有可能死灰复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保持政治定力,迈着不变步伐,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把节日反腐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要结合学习贯彻《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党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保持严纠严惩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要开展集中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违规举办节日庆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财务报销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要坚持公开检查。通过媒体将监督检查的消息广而告之,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同步报道,使未检查到的单位也能自查自纠、收手收敛。要创新检查方式。坚持科技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充分运用公安交管“天眼系统”、公车卫星定位系统、税务发票管理系统、婚丧喜庆事项报告资料等,发现、甄别违纪违规问题,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纪检部门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http://www.hbjwjc.gov.cn/xwtt/859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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