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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关于2017年度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已经在湖北省人社厅网站-新闻中心-“水平能力测试”栏目中发布,现全文转发如下,请通知拟申报2017年度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的老师报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联系人:李胤
联系电话:027-68862406
                                                       
                                    人事处
                                     2017 年5月8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试行办法》(鄂职改办〔2011〕10号)的文件精神,经报省职改办同意,现将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电子高评办”)负责。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湖北省2017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人员,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方式
测试主要采取答辩形式。申报人员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交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一式三份,专家组将根据专业能力要求,并结合论文内容编制试题。答辩时专家根据本人的表现进行评分。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统一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交由单位盖章,由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本市、州、直管市职改办审定,各市州职改办统一交至省电子高评办。
五、相关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15日,答辩时间在评审前另行通知。
六、测试结果使用
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规定,本次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80%左右。高、中级合格证书由省电子技术中级评委会发放。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评审的必备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5年度合格证书,本次评审仍然有效。
七、测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标准,报名时一并交至省电子高评办。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特1号信息科技大厦四楼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06室。
(二)联系电话:88040596   联系人:张肇平
望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时组织报名。
 
 
 
湖北省电子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4月17日
        


附件
电子信息工程05
通信技术与设备制造
0502
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工程、通信设备使用与维护
 
电子系统工程
0503
电子技术与应用、工业自动化、无线电导航与遥测、无线电设备
光、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0504
电子材料、电子元件与器件光电子材料、光电子元件与器件
电子仪器与测量
0505
电子仪器设计与制造、电子测量技术、电子仪器的使用与维护、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视听技术及家用电子产品
0506
视听技术设备设计与制造、家用电子产品制造与维护
电子专用设备
0507
电子设备结构与工艺设计、电子专用设备的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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