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7月21日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已上升到37℃以上,局部地区达40℃左右,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几天武汉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气象灾害(高温)三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启动高温灾害Ⅲ应急响应后,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主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防灾工作:一是尽量避免留校师生员工(含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师生)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二是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和后勤保障,加强供电供水调度,确保水电供应畅通,同时注意防范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三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和安全设施修缮,做好防暑防汛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和中暑应急救援教育,做好相关工作预案;五是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保证及时接收和落实上级指令通知,遇有灾情及时报送信息。
报送电话:68862478、68862860(传真)
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