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湖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为利用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了研发机构,共建研发机构正常运行3年以上。
3.企业投入共建研发中心的运行与研发经费近3年每年不少于20万元。
4.共建研发机构拥有水平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技术创新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与共建企业合作密切。
5.共建研发机构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研发、分析、测试设备,具备研发试验基础设施和条件。
6.共建研发机构针对共建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在共建企业应用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申报程序
1.认定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登录http://jhsb.hbstd.gov.cn,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
2.申报推荐。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统一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登录http://jhsb.hbstd.gov.cn完成网上推荐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条件处。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7年11月10日17:00截止。
三、申报方式和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请于2017年11月9日前网上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学技术发展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 余奕
联系电话:027-68862621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